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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動四輪車充電須知
時間:2014/3/20 瀏覽量:1040
1. 嚴禁打開充電器。
2. 應放在安全、通風無塵、無雨淋的工作環(huán)境,機殼應可靠接地。
3. 長期不使用時請包裝存放。
4. 充電過程中,如出現(xiàn)電網(wǎng)電壓過高或過低,即電壓范圍180V~260V以外,應關閉充電機,等電壓達到正常工作范圍時,再進行工作。
5. 車輛蓄電池與充電器廠家已設置相應匹配,所以同一型號的充電器只能配置同型蓄電池車型,不可混用。